回复 常问 : 来到异界,成为大佬门前一株杂草,没事就被踩一脚。 系统激活,外挂傍身。 要告诉这大佬,做人要有素质,草是不能乱踩的。 ps:书名简介平平无奇,已经放弃治疗。”
回复 查里斯卡斯特罗史密斯: 这部《3ATV永久入口最新》1.林雾十八岁那年,最常听到的就是,华衡这小子可惜了 家境清贫,性格阴郁,念书也没有存在感,白瞎了这副好面容 她更是被教育要离华衡远一点,却没人知道这个清隽少年曾在一个雨夜背她去医院 华衡二十二岁生日,她支支吾吾将自己亲手织的围巾递给他 将将褪去青涩的年轻男人哂笑着,将围巾扔在了垃圾桶里,躲在墙角的林雾眼眶通红,从此躲着他 三月后,她因醉色胆包天招惹了华衡,吓的仓皇出国 * 一晃五年,众人口中不会有前途的少年已是高不可攀的新晋影帝,清冷矜贵,洁身自好无绯闻。 彼时因一组杂志照出道的林雾正录
回复 横店小霸王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